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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
日期:2019-05-15 10:53:44 打印 | ||||||||||||||||||||||||||||||||||||||||||||||||||||||||||||||||||||||||||||||||||||||||||||||||||||||||||||||||||||||||||||||||||||||||||||||||||||||||||||||||||||||||||||||||||||||||||||||||||||||||||||||||||||||||||||||||||||||||||||||||||||||||||||||||||||||||||||||||||||||||||||||||||||||||||||||||||||||||||||||||||||||||||||||||||||||||||||||||||||||||||||||||||||||||||||||||||||||||||||||||||||||||||||||||||||||||||||||||||||||||||||||||||||||||||||||||||||||||||||||||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行董事长兼行长张超、副行长马守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行注册名称: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安惠民村镇银行”,下称“本行”); 1.6本行英文名称:Yunan Huimin Village Bank。 1.7本行法定代表人:张超 1.8本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吉祥路62号 邮政编码:5275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yahmbank.com 1.9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年度报告披露的网站网址:http://www.yahm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云安惠民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及主要营业场所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范国威 联系电话(传真):0766-6633061 电子邮箱:ya_hmczyh@163.com 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 1.11其他有关信息: 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浮监管分局批准,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联合广东传奇岗石有限公司、云浮市琮琪贸易有限公司、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银行,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总部设在云浮市云安区吉祥路62号,2014年1月27日成立,2014年2月25日正式对外营业。本行及其分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末,本行共有员工24人,内设4个职能部门,其中下辖1个营业部。客服和投诉电话:0766-6633068。 二、财务会计报告 2.1 资产负债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2 利润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4 现金流量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5 现金流量表附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6 2018年度主要指标情况表
2.7会计报表附注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2.8财务情况说明书 详见附件: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审计报告。 三、风险管理信息 3.1风险因素 银行面临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等各类风险。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系统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扎实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行风险管理水平。2018年市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到位,较好地应对了市场利率波动的情况。2018年我行流动性风险各项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流动性整体状况良好。2018年我行开展了各项业务检查,强化问题跟踪整改和违规问责,不断提升合规水平。2018年本行定期监控舆情,持续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对于面临的具体风险有如下相应措施: (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为贷款及存放同业业务,并成立风险合规部、计财运营部对相关风险进行把控,并明确其部门职责。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60.00万元,不良资产余额460.00万元,贷款利息、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共计829.03万元,调整资产利润率为-2.66%。 其中,贷款逾期460.00万元的借款人是云浮市永利坚塑料餐具制品有限公司,本行已在借款人出现欠息后通过各种途径多次追收催还,逾期90天后,我行于2018年4月12日正式向云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云浮市永利坚塑料餐具制品有限公司(借款人)、霍月娥(保证人)、黄志强(保证人)、霍月玲(保证人)、黄嘉英(保证人),并于2018年5月14日9点正式开庭审理。 2018年5月17日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书文号:(2018)粤5303民初277号)判定我行胜诉,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偿付我行460万元本金、相应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并对抵押物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8年7月12日,该案件已转执行,执行案号为:(2018)粤5303执366号。 云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6日对该宗抵押物进行了拍卖。
(2)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符合监管要求,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业务拓展能够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管理办法,整体运行规范有序,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 (3)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把利率敏感性分析、市场风险限额指标体系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对利率走势预测防控利率风险。针对交易账户市场风险,本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有加强投资业务管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未发生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流动性比例为43.81%,核心负债依存度41.67%。由于我行存贷款基数较小,影响我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为存款流失与利息回收情况。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原则和稳健的管理策略,确保本行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各种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开展资产负债管理咨询项目、不断丰富流动性管理工具、注重加强融资管理、每半年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于主发起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确保我行流动性资金充足。 (5)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本行提升信息科技风险防控能力措施包括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内、初步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重视信息系统开发及测试、强化外包风险管理等。 (6)国别风险 本行在未开展外币业务,未设立境外机构,故暂无国别风险。 (7)声誉风险 本行在舆情风险管理中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我行声誉风险,并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舆情监测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未发生舆情风险事件,暂无声誉风险。 3.2风险控制情况 我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不断优化。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各项事务应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应当人人参与。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业务应优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应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对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实行风险预警提示,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应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其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3风险评估与计量 为确保本行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从总体上把握风险防控方向,确定风险偏好,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在限额管理、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三个具体环节加强信用风险的控制,同时从经济资本控制、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方面采取方法积极主动控制信用风险。从稳健经营的角度,确保本行不良贷款比率维持在5%以内,拨备覆盖率100%以上。在发挥资产流动性的同时,又要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制定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应急计划。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全面控制环境,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处理操作风险事件,努力缓释操作风险的效果,操作风险损失额和其他潜在操作风险指标明显好于行业平均水平。 加强限额管理和行业集中度控制,尽可能开辟多元化客户群体,避免客户过于集中某一行业领域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同时运用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将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市场风险予以转移,在实施经济资本管理时,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配置资本,以抵御市场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董事会负责确保本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建立声誉风险排查机制、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声誉风险的发现和声誉事件的应对能力,解决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相脱离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声誉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 3.4风险管理情况 风险管理层级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全面风险管理各个方面实行全程风险管理。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通过合理划分股东、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内部监督的有效性和激励约束的合理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指由受董事会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决定整体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限额和重大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负责确定总体风险偏好,监督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策略。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以及表外风险等政策和制度,审定风险管理战略以及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行拟进入或被限制进入的风险领域;风险限额和整体风险承受标准;本行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技术;本行风险授权的程序和标准。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在本行内部得到统一遵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行高级管理层是风险管理的执行主体,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本行的日常管理,是本行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层。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根据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及授权管理层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落实各类风险管理政策、程序,负责承担并监控业务经营中产生的所有风险,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风险合规部是本行设立的专门风险管理部门,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具体实施风险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本行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统一管理,该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保持独立。根据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标准和风险管理政策,保障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承担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程序等宏观层面的管理,负责拟定相关管理政策和程序,对整体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归集和汇总,按照一定的频度向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市场风险管理报告。 3.5风险措施 年初我行通过与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三防一保》等责任书,规范员工行为。2018年我行共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三次,有效监测我行流动性风险。2018年我行共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四次。2018年我行开展反洗钱检查二次。2018年我行实行周一、周三、周五培训机制,有效提高了员工业务水平,防范操作风险。2018年我行开展“防抢、防火、防盗”演练两次。 四、公司治理信息 4.1股东大会 年度内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3月14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6、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增补马守明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8、关于《增补王政忠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确认马芬芳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10、关于《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10.00%股权》的议案 年度内召开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27日) 1、关于修正《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0.05%股权》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0月30日) 1、关于《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0.05%股权》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2月30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吕洁梅申请辞职》的议案 2、关于《增补黎天德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2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权力机构是股东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行长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负责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核心目标是在尊重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我行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董事长:张超,董事:张超、马守明、王政忠、陈伟、吕洁梅。
我行董事会2018年共召开董事会五次,审议并通过了一下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4、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案防工作计划》的议案 5、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振民、董事李立群辞职》的议案 7、关于《增补马守明、王政忠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8、关于《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10.00%股权》的议案 9、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处置固定资产—君越轿车的议案》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选张超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成立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6月27日) 1、关于修正《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上半年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的议案 4、关于《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0.05%股权》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 1、关于《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转让0.05股权》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12月30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何结梅为计财运营部负责人》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吕洁梅申请辞职》的议案 4、关于《增补黎天德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5、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4.3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我行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我行2018年共召开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3月14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高管述职报告》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6月27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审核意见 2、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9月27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外部稽核审计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 1、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4.4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我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情况如下: 行长:张超 副行长:马守明 副行长:王政忠 4.5薪酬管理架构 本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成员为:张超、马守明、王政忠、陈伟、吕洁梅。 4.6薪酬总量 2018年,我行薪酬总量338.09万元、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薪酬总额174.46万元,占51.60%,正式员工薪酬总额112.31万元,占比33.22%,派遣员工及后勤员工工资51.32万元,占比15.18%。 4.7重要风险人员薪酬分配情况
4.8薪酬制度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分配资源的激励发展作用,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14号)、《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薪酬分配考核的指导思想 坚持基本薪酬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分配考核方式,建立符合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点的薪酬分配考核制度。优化分配资源,分配向绩效贡献大、岗位责任重、劳动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倾斜,使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业绩和其工作量、岗位责任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有限的分配资源发挥最大的调节和激励作用。 第三条 薪酬分配考核的原则 (一)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收入,根据干部、员工岗位和贡献度确定等级,发给基本薪酬。 (二)绩效挂钩原则。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经营业绩等紧密挂钩。 (三)按劳取酬原则。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 第四条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第二章 基 本 薪 酬 第五条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以上高管人员行员等级为四级至一级,执行原工资标准(年薪);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参加行员等级评定,执行对应行员等级工资标准。 第六条 岗位与行员等级对应关系 (一)五级行员:高级风险经理、支行行长、资深客户经理; (二)六级行员:部室总经理(主任)、支行行长; (三)七级行员:部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支行副行长、高级客户经理; (四)八级行员:部门总经理助理、支行行长助理; (五)九级行员: 中级客户经理、综合柜员、机关科员; (六)十级行员:会计主管、综合柜员、机关科员; (七)十一级行员:计财运营部04级管理岗、营业部04级主管、事后监督、专职大堂经理、综合柜员、机关科员; (八)十二级行员:初级客户经理、结算柜员、综合柜员、机关科员。 (九)十三级行员: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助理(见习客户经理)、机关科员。 第七条 行员等级评定原则 (一)行员等级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评定期为员工转正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所有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后统一定为十三级行员; (三)各级行员每年晋升人数及比例由村镇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机关与基层一般员工晋升比例,原则上按照机关与基层同等级员工同比例掌握; (四)四级至一级行员评定由村镇银行管理部负责。 第八条 参评条件、评定流程、对应工资标准详见《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行员等级管理实施意见》 第三章 绩 效 薪 酬 第九条 本办法中绩效薪酬的对象是指我行总行高管人员(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重要岗位人员(包括“各支行(营业部)负责人(含业务主管,下同),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含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下同),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含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一)浮动绩效薪酬 浮动绩效薪酬按绩效考评方案实际打分延期兑现。打分为1-2级的全额发放,3级按75%发放,4级按60%发放。 高管及重要风险岗位员工浮动绩效工资及延期支付比例:
(二)奖金 奖金是指全行的综合贡献收入,从年度拨备后净利润中进行提取,具体提取比例为: 300万元以下部分:按30%提取; 3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25%提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20%提取;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5%提取; 各行可从奖金总额中提取10%作为专项奖励基金;可从奖金总额中提取10%作为董事长基金。 各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合理比例提取发展基金。 第三章 考评部门及职责 第十条 按年度对机构和个人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 为加强绩效考评管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主管财务、业务、风险的副行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成员由综合管理部、计财运营部、风险合规部、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合规经营类指标、风险管理类指标由风险合规部负责牵头;经营效益类指标由计财运营部牵头;发展转型类指标由综合业务部牵头;社会责任类指标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牵头部门负责拟定指定维度明细指标设置,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按年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汇总后提出初评结果上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 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以后对每年对绩效考评初评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考核原则 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分为五个维度。其中合规经营类指标权重为25%,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为30%,经营效益类指标权重为15%,发展转型类指标权重为15%,社会责任类指标权重为15%。 第十六条 合规经营类指标考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类指标考评风险状况及变动趋势,包括资本充足状况指标、信用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声誉风险指标等。 第十八条 经营效益类指标考评经营成果、经营效益和价值创造能力,包括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 第十九条 发展转型指标考评根据总体战略发展目标,推动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的情况,包括业务及客户发展指标、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指标、收入结构调整指标等。 第二十条 社会责任类指标考评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意识的情况,包括服务质量和对公对待消费者、绿色信贷、公众金融教育等。 第二十一条 各维度设置的指标名称、权重详见《指标设置及考评标准》。 第二十二条 依据加权汇总后的综合考评分值,对参与考评的机构划分为四个等级:90分至100分为1级;80分至89分为2级;60分至79分为3级;60分以下为4级。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综合评定结果作为确定浮动绩效薪酬与奖金发放的依据。 高管及重要岗位员工浮动绩效薪酬按绩效考评方案实际打分延期兑现。打分为1-2级的全额兑现,3级按75%兑现,4级按60%兑现。 每年度经考核后,根据延期支付比例按第一年50%比例发放,第二年30%比例发放,第三年20%比例发放。 奖金当年全部计提,按绩效考评方案实际打分延期兑现。打分为1-2级的全额兑现,3级按75%兑现,4级按60%兑现。 其中,高管重要岗位员工每年度经考核后,根据延期支付比例按第一年50%比例发放,第二年30%比例发放,第三年20%比例发放。 第二十四条 对外部检查中被实施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逐级调低合规经营得分比重,调低绩效考评等级;对发生案件的考评对象,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逐级调低风险管理得分比重,调低绩效考评等级。 第二十五条 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机构及个人,在检查中发现考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核实后的数据重新计算,视严重程度(与实际值偏离的百分比)倒扣相应比例的对应指标分值,并追回已兑现的各项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绩效要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绩效评定结果。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指标设置及考评标准
备注:扣分项加分项分别为该指标分值下限与上限 4.9部门设置 截至报告期,我行共有营业网点一家,暂无分支机构,我行内设五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营业部、计财运营部、风险合规部。 4.10整体评价 我行能够根据《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我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完善“三会一层”的履职问题。全年召开股东大会三次,召开董事会五次,召开监事会四次,对2018年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总体符合监管要求,“三会一层”能够履职到位,发挥各自作用,各位高管人员都能根据新的分工靠前指挥,发挥表率作用,在监管部门各类检查中,暂未出现重大问题。在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和广东第四区域服务中心年度检查中,没有实质性纰漏,信贷、财务、核算运营、案防等方面都能达到相关要求。 2018年度,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金融脱媒持续深化,银行业经营面临更大挑战。本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董事会“服务当地、服务三农”的指导方针,积极打造价值蓝海,立足本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在经营上强化营销,防控风险,总体经营稳步推进。 (1)资产负债业务稳健。本行资产总额19035.16万元,较年初减少1336.47万元,降低6.56%;我行负债总额12945.89万元,较年初减少813.2万元,降低5.91%。其中各项存款11860.2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1.61%;其中各项贷款9598.54万元,占资产总额50.43%;未分配利润-1910.73万元。 (2)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坚守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小微贷款余额8825.24万元,占贷款总额91.94%,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5.78%。 (3)强化风险管理 一是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调整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规划,增强识别度量客户信用风险能力,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持续完善风险预警管理,针对特殊领域授信进行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查风险客户,快速化解风险隐患。截止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60.00万元,拨贷比5.75%,资产质量良好。 (4)支农支小情况 截至2018年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为9598.54万元,比年初增加2991.51万元,增长45.28%;贷款总户数为98户,比年初增加31户;2018年累计发放贷款7632万元,累计发放户数54户;截至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9332.61万元,比年初增加2797.58万元,占全部贷款比例的97.23%;农户贷款余额为7028.3万元,余额占比73.22%,农户贷款户数为70户,户数占比71.43%,2018年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923万元,累计发放农户户数40户;截至2018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8825.24万元,余额占比91.94%,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71户,户数占比72.45%,农户及小微贷款余额合计占比为95.78%,2018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6632万元,累计发放农户户数43户。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02个百分点,完成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目标。我行坚持立足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服务宗旨,持续加大支农支小力度。 五、年度重大事项 5.1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最大股东持股4880万元,持股比例61%; 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云浮市弘棱贸易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10%股权分别向云浮市京泰贸易有限公司转让796.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9.95%,向云浮市天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转让4.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0.05%。 转让后我行股权结构变更为: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8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1.00 %;云浮市琮琪贸易有限公司投资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广东传奇岗石有限公司投资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云浮市京泰贸易有限公司投资79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5%;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7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云浮市天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5%。 发起人股东情况表:
现有股东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无分立合并事项。 5.2股东贷款情况 我行未对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 5.3存放主发起行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末我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0万元。 5.4关联方关系 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或一方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均被视为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或企业均可能成为关联方。 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2)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万元)
(3)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其他关联方 (1)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2)其他持有本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本行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同业业务。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存放同业款项余额
(2)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3)同业存放款项余额
(4)同业存款款项利息支出
(5)吸收存款余额
(6)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5.5法人变更 因我行原法人薛振民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2013年第3号令)及《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3号令)有关规定,经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张超同志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我行于2018年9月29日完成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变更为张超同志。 5.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5.6.1因我行原董事长薛振民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2013年第3号令)及《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3号令)有关规定,经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张超同志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职人基本情况: 张超,男,满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4年5月至1996年9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齐家营业所出纳员、记账员;1996年9至2002年5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云山分理处信贷员、储蓄员;2002年5月至2002年12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齐家营业所坐班主任;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石溪营业所副主任;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市场部副主任;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清收办副主任;2006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保卫部副主任兼经警中队队长;2006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鹿乡分理处主任;2008年8至2010年5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山河分理处主任;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农行营业部主任;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海南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代为履行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行长;2017年2月至今,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行长。 5.6.2因我行原董事长薛振民、董事李立群工作调动原因,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2013年第3号令)及《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3号令)有关规定,经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马守明、王政忠同志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任职人基本情况: 马守明,男,中国公民,1964年5月出生,现有大专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其工作简历如下:1987年5月至1989年5月,铁道部长春机车厂锅炉车间工人;1989年5月至1996年7月,任农行长春郊区支行兰家分理处内勤主任;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任农行曙光支行营业部外勤主任;1998年5月至2004年9月,任农行长春曙光支行三院分理处主任;2004年9月至2012年6月,任农行长春曙光支行农大分理处主任;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农行长春曙光支行珠海路分理处主任;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代为履行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职务;2016年7月至今,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 王政忠,男,中国公民,1971年5月出生,吉林长春人,现有本科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其工作简历如下:1992年7月至1995年3 月,任农行九台沐石河分理处记账员;1995年3至2004年3月,任农行九台沐石河分理处副主任;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任农行九台卡伦分理处副主任;2005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农行九台城子街分理处主任;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农行九台煤城分理处主任;2010年7月至2015年4月,任农行九台客户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任农行九台新城分理处主任。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 5.7核心业务系统变更 我行于2018年7月27日将综合业务系统更换为天津弘创智融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新综合业务系统,切换系统主要为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网银系统、统一支付平台、综合报表系统、短信系统等。 5.8开通手机银行业务 我行于2018年7月27日将综合业务系统更换为天津弘创智融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新综合业务系统,并于同一时间开通手机银行业务。 5.9加入农信银支付系统 根据发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我行于2018年11月08日加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由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为直接参与者,代理我行总行营业部及未来新增的机构以间连方式,接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代理办理农信银支付业务清算。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支持成员单位通过营业网点柜面渠道发起跨行个人账户的资金转账、现金存取款、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等业务。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本年度内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6.3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附件一: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2018年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企业概况 我行属于金融业,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2018年末,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为94.40%。公司现有资产总额已达18,943.39万元,其中包括各项贷款余额9,046.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7.76%,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274.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8.40%,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93.2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88%,固定资产6.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03%。负债总额达16,946.42万元,其中吸收存款11,860.2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69.99%,向中央银行借款1,000万元整,占负债总额的5.90%,应付职工薪酬27.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16%,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等56.2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33%。所有者权益5,596.97万元。 二、经营情况分析 1、本年总收入为878.49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0.75万元,增长率1.2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29.34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90万元,增长率-0.23%。 2、本年主营业务成本1387.49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69.78万元,增长率5.30%,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7.30%。 3、本年业务及管理费1000.33万元,比去年同比减少40.93万元,增长率-3.93%,业务及管理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20.62%。 4、本年其他业务成本1.72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0.37万元,增长率27.41%,其他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21%。 5、本年营业税金及附加3.62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2.2万元,增长率154.93%,营业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44%。 6、本年营业利润-703.55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215.73万元,增长率44.22%。 7、本年营业外收入49.15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12.65万元,增长率34.66%,营业外收入占总收入的5.59%。 三、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本年实现利润总额-654.40万元,净利润-615.74万元。 2、全年所得税费用-38.66万元,增值税17.97万元。 3、利润分配情况:由于本年利润仍为亏损,因此我行2018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附件二: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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