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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 |
日期:2023-09-15 18:00:25 打印 | |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客户,现将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2023年8月31日(含)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含)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云浮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2、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其他满足房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三)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欠本欠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我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云浮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且已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贷款利率,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LPR; 2、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7日(含)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LPR; 3、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云浮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7日(含)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当前按云浮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执行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贷款 当前执行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应先申请将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协议,再按第(一)款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三)欠本欠息贷款 原则上,存在欠本欠息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结清欠本欠息后,再按第(一)款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四)利率调整幅度 按照《通知》要求,我行将结合本机构实际经营状况和存量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情况,合理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幅度。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行将通过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我行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为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予以调整: (一)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云浮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且不存在欠本欠息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主动于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调整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调整条件的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在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笔进行调整,于调整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1、原贷款发放时未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云浮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房贷。 2、已结清欠本欠息的存量房贷。 3、当前执行人行基准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贷。 四、申请渠道 (一)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线下网点开始受理客户的调整申请,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客户经理进行办理。 (二)原贷款发放时没有提供首套房证明或不是首套房的,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云浮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客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证明等材料,线下提交贷款经办行,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客户经理核实处理,或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五、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查询”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我行,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贷款服务热线0766-6633069。 特此公告。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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